合同将到期, 租客续租却迟迟不给答复
首先,在合同将到期的两个月前,可先向租客确定是否有意愿继续租下去。如双方都达成协议并同意继续租下去,您可以再准备一份详细完整的出租屋合同。
如果租客没有意愿继续租下去并且没有继续缴付月租,您可以向租客发出书面终止租屋合同通知,通知租客已经拖欠租金,租约将被终止。要求在合理期限内交还空屋,并且向租客征收所有拖欠的租金,未付的水电费,管理费,损坏赔偿等。
假如租客在收到您发出的书面终止租屋合同通知后还是没有离开此屋,根据1950年特定救济法令第7(2)条文说明,您可以选择向法庭申请发出驱逐租客的庭令。要注意的是,在法律上您必须首先获得法庭命令,然后才能从租客那里收回您的房屋拥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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